北京地铁19号线草桥站下穿过街通道项目11·25事故报告公布,致1死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应急局公布《丰台区地铁19号线草桥站下穿过街通道项目“11·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11月25日17时10分许,在丰台区地铁19号线草桥站下穿京开高速过街通道项目,北京京菏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工人驾驶电动三轮车运送模板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全文如下——
丰台区地铁19号线草桥站下穿过街通道项目“11·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11月25日,专业分包北京京菏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木工班组人员正在进行二衬台车拼装作业,台车相关零件需从井口位置运送至1号出入口西侧约80m暗挖通道内进行拼装作业。
13时26分许,班组人员开始吊装二衬台车模板,模板由吊车吊至井下,放置在两辆三轮车之间。
14时15分许,二衬台车模板放置好后,开始运送。
16时26分许,班组开始准备吊装第二块二衬台车模板,放置在两辆电动三轮车之间。
17时10分,台车模板运输过程中后车突然倒翻,造成张某某被砸受伤。
(二)伤亡人员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姓名:张某某,男,汉族,58岁,山西人,为北京京菏通达建筑有限公司员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表明:张某某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胸部(钝性物体砸压),造成双侧肋骨多发骨折、血气胸,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公安机关已排除人为故意刑事犯罪嫌疑。
二、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依法调取相关物证、书证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在草桥站下穿过街通道运输模板时,使用由两辆电动三轮车采用“前车运输、后车辅助”的方式进行运输,违反运输模板安全技术交底方案,且后车驾驶员未取得相关操作证从事操作活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展开全文
1.北京京菏通达建筑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对二衬台车模板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未严格教育和督促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董某作为北京京菏通达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姜某作为事发项目部经理,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王某某作为监理公司事发当天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运输模板这一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三)事故的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
1.北京京菏通达建筑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拟对该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以下的罚款。
2.董某作为北京京菏通达建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拟对其处2023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姜某作为事发项目部经理,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拟对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4.王某某作为监理公司事发当天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运输模板这一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拟对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机构:北京市丰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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